******有限公司2025年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档案管理服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2025年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档案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有限公司2025年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档案管理服务
2.项目编号:JXZ-25BS412
3.服务范围及内容
******有限公司2025年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档案管理服务,服务范围包括:
(1)镇赉县东屏镇前进村土地整治国家试点项目;
(2)镇赉县建平乡银海羊场、后六家子村、莲泡村土地整治国家试点项目;
(3)镇赉县建平乡等3个乡镇3个村土地整治国家试点项目;
(4)镇赉县东屏镇等3个乡镇5个村土地整治国家试点项目;
(5)镇赉县黑鱼泡镇等2个乡镇4个村土地整治国家试点项目;
(6)镇赉县镇赉镇等2个乡镇4个村土地整治国家试点项目;
(7)省级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开发试验项目(大安片区);
(8)白城市洮北区镇南种羊场等4个分场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3.2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工程档案进行分别管理、整理,形成项目档案,并按要求分别装订成册。需全面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内业,并协助甲方完成收集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等单位验收资料情况;工程内业档案资料验收检查、整理等服务;工程竣工后,需要把全部档案交给招标人;全过程完成甲方关于内业的相关要求。
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最高投标限价:以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后的工程施工费为计算基数,最高不超过3.5‰。投标人须以费率进行报价,投标报价不允许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止,整理完毕甲方收集齐全的工程建设档案(具体以甲乙双方合同签订为准)。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及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3人,白城市洮北区、大安、镇南种羊场各一名,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2-2024******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2年-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即可。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 6 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和免缴纳社保。
5.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6日。
2.获取地点:线上邮箱获取。
3.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凭证。
4.获取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发送邮箱:******0@qq.com)。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 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
报名材料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
5.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长春科技支行
账 号:************1136
行 号:******0055
财务电话:0431- ****** 联系人:于会计
注:汇款凭证上应注明“B412标书款 公司名称”等信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9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招标监管中心第一开标室(长春市硅谷大街******集团5楼)。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天普路313号
联系人:任江滨
电 话:0431-******
******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硅谷大街******集团4楼
联系人:常富香
电 话:0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