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尚志市联丰实验林场3913株林木整体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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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2025]哈产交SW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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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 |
2025-02-2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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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申请与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资产,并委托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哈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本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本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获得相应批准。 3、本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材料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本转让方义务。 5、本转让方负责对委托公开挂牌转让项目基本条款的解释,并承担相应责任。 6、本次转让资产如涉及权属过户,转让标的竞价结束后,本转让方将配合受让方办理相关权属过户。 7、本转让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本转让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标的概况 |
标的情况 |
1、本次标的进行整体转让,具体资产情况详情见转让标的目录。全部标的现位于尚志市老街基乡联丰村。 2、尚志市联丰实验林场3913株林木整体转让,本次转让的标均已完成砍伐工作,转让底价:20150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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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标的1:尚志市联丰实验林场3913株林木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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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标的1:201509.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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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值 |
201509.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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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5-0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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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有限公司 |
评估报告编号 |
黑兴华评报字(2025)第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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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或备案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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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清单 |
详见下方附件下载:转让标的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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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疵说明、重大事项提示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有限公司出具的黑兴华评报字(2025)第12号评估报告为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相关资料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2、转让的标的为树木,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标的无债权债务纠纷,未做抵押或担保,无涉诉行为。 3、公告期内,各意向受让方应到现场了解标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完成标的交割前全部与其有关的管护、清理场地及装卸、搬运、运输标的途经道路、标的存放位置及周边环境等因素,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充分考虑管护、清理场地及装卸、搬运、运输现场有无水、电、汽源等状况,自行考察完成本项目的可行性。转让方负责对标的实际情况全面、真实地进行展示,在展示期间所出现的任何问题由转让方负责承担,意向受让方于现场查看时签署现场查看确认书,报名时提交至哈交所。 4、标的树木,部分存在长短不均匀、胸径不准确等情况,全部标的的展示与交割均以转让方现场指认为准。 5、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应至现场仔细、认真勘察,对转******有限责任公司对此不做任何承诺。 7、本项目可线上申请电子保函并通过办理电子保函缴纳保证金,保证金显示缴纳成功以开具的电子保函为准,具体详情请见《电子保函办理指南》。保函无法转成交价款,成交后,请交齐全部成交价款。请选择电子保函方式的意向方及时完成申请资料填写等工作,注意各开函机构开函时间,以免因未成功开具保函,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电子保函办理指南》在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政府服务栏目中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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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尚志市联丰实验林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H(1-1) 法定代表人:王守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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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决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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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行为批准 |
******人民政府 |
交易 |
信息披露 |
首次公告不少于5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公告条件,按照不少于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公告。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后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须参与报价),采取协议成交方式;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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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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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3、意向受让方须向哈交所提交有效报名材料。 4、意向受让方承诺所填写的联系地址及联系人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哈交所如需书面送达关于本次转让事项的法律文书、材料等,应向该地址送达;如该地址发生变更,意向受让方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哈交所(以邮件、微信等其它方式送达的,均参照书面送达的约定,在变更之日起3日书面通知哈交所),否则由于不能送达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哈交所按照原方式、地址联系人送达的法律文书、材料等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经收到,如意向受让方拒收上述法律文书、材料视同已经送达。 5、转让成交后,如哈交所或转让方发现受让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转让结果无效,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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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1、本次转让标的移交由转让方负责,移交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转让方负责和受让方协商解决。 2、转让的标的以现状进行交割,所有标的最终以交割时转让方现场指认为准。 3、本项目交易保证金不转为成交价款,待木材运输完毕后,转让方验收合格退还交易保证金。 4、树枝需由受让方自行清理外运,转让方不承担任何外运费用,如受让方在运输过程中所发生交通事故等,应由受让方负责,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受让方必须在2025年5月20日前运输完毕,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运输标的所需要的相关证照,详询转让方。在标的交割过程中如发生纠纷,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行协商解决,与哈交所无关,哈交所不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报名后不得以上述条款为由要求退还交易保证金、交易服务费。 6、相关及其他交割事项以转让双方签订的《资产转让合同》为准,参与报名即视为了解并认可该合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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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 的其他条件 |
1转让标的竞价(报价)结束后,受让方不得以转让标的网站公告内标的描述信息为依据要求转让方补齐所有物品或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 |
交易 |
竞价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参与网络竞价前请详细阅读并遵照网络报价须知、受让方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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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2025-03-03 09:00 至 2025-03-10 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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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审核 |
1、意向受让方注册报名: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日前,登录网站(******),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报名账户(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 自然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协议书(样本附后)、声明书(样本附后)、现场查看确认书(样本附后)、其它公告附件内容等转让方要 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法人单位及非法人组织: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协议书(样本附后)、 声明书(样本附后)、现场查看确认书(样本附后)、其他公告附件内容等转让方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具体报名程序可咨询项目联系人。 3、报名审核:意向受让方在系统提示审核通过并足额交纳保证金后方具备竞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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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 |
一、交易保证金:100000.0元/标的 ,本项目交易保证金不转为成交价款。 交纳方式:电汇,网银,其他;按竞价系统提示交纳。 1、在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后,受让方******银行系统为准。 2、若受让方或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视为违约,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部扣除并优先作为交易服务费。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交易服务费的,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权保留追诉的权利: (1)在竞价阶段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银行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不可他人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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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正向多次竞价 |
竞价阶梯 |
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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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时间 |
自由竞价时间:2025年03月03日 09:00
至 2025年03月11日 10:00 止; |
限时竞价周期(秒)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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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成交 |
1、采用协议方式和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受让方服务费收取比例均为成交额的5%。交易服务费不足500元,则按500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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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
标的咨询 |
展示时间、地点:尚志市老街基乡联丰村,具体位置请联系转让方。意向受让方须在2025年3月3日09:00至2025年3月7日16:00(工作时间)到标的现场(详询公告下方展示联系人及电话)进行现场勘察,报名时受让方须额外提供转让方盖章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如无法满足上述要求则报名审核不能通过。 展示联系人及电话:年先生,******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吉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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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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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抚顺街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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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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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标的目录.xlsx 附件:声明书----法人.docx 附件:声明书----自然人.docx 附件:现场查看确认书.doc 附件:协议书----法人.docx 附件:协议书----自然人.docx 附件:资产转让合同(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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