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协同创新区核心区水土保持监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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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地行政区划:重庆市两江新区
所需服务类型:水土保持监测服务
服务内容:重庆两江协同创新区核心区龙兴组团M、N标准分区(部分),东至明月大道,西至御复路,南至寨子路,北至六横线,区域面积681.31公顷。服务内容:(一)编制协同创新区核心区区域水土保持监测方案,依法依规开展区域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二)每个季度第一个月向城管局报送上一季度的监测季报及三色评价。(三)协助我司建立、完善区域水土保持管理制度,督促入驻单位或项目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做好入驻项目水土保持登记表、水土保持施工规范、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表等全流程管理,形成工作台账并做好档案管理。(四)将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批复要求及区域范围等在园区内公开共享,做好监测记录和数据整编,按季度和年度编制监测季度报告和监测总结报告,在监测工作结束后及时向主管部门提交监测报告。(五)协助我司完成重庆两江协同创新区核心区龙兴组团M、N标准分区(部分)的《区域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登记表》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表》(包含按需求聘请专家),完成相关验收并向城管局报备。
其他要求说明: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投标人须具备水土保持监测水平评价证书一星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水土保持监测成果文件备案或批复或审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达到13万元及以上的水土保持监测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并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是本单位人员。注:证明材料须提供有效的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提供有效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业绩合同和水土保持监测成果文件备案或批复或审查文件、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2024年8月-2025年1月)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若提供的业绩合同和水土保持监测成果文件备案或批复或审查文件无法体现项目合同金额、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还须提供该业绩的业主证明。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采购人将根据本次采购中介机构要求,对拟中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若满足上述要求的则按规定确定中标人,若不满足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取消拟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在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重新发布采购公告。
服务时限及说明:合同签订之日起2025年11月30日。
合同签订时限及说明:中标人确认后30个工作日内
服务金额:0.0元
金额说明:本次水土保持监测服务周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2025年11月30日,监测费全费用总价限价为180000元,即18000元/月,暂定10个月的服务期。最终按实际监测月数进行据实结算。备注:本项目在中介超市系统中填报监测费下浮率,报价范围0%-100%,下浮率高者中标。元
选取方式:竞价选取
选取时间:2025-02-26 09:00:00
备注:本次水土保持监测服务支付方式以及结算原则详见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服务采购申请表(协同创新区核心区水土保持监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