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中心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11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SXBH-ZFCG-2024-142
项目名称: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中心建设项目工程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59,705.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中心建设项目工程建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中心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提供原件扫描件)
(2)具有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二级)或以上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
(3)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被起诉(提供声明)
(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的供应商;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index.html)”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应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查询截图且不得被列入以上名单,以上提供网页查询打印预览截图,查询时间为各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之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期间有效,截图页面背景须体现查询日期。)
(6)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采购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提供原件扫描件)
(7)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六月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中的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六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声明)
时间: 2024年10月31日至 2024年11月06日,每天上午 00:00:00至 12:00:00,下午 12:00:00至 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文件〈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的规定;
(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4)《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5)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建筑业行业标准;
(6)《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名称:******检察院
地址:铜川市耀州区文营西路2号
联系方式:******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办事处南苑社区惠民佳苑8号楼2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霍少楠
电话:******
******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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