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铜川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运维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铜川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运维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
(5)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6)供应商出具本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备资格,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达不到要求,视为无效)。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策。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铜川市商务局
地址:铜川市新区正阳路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铜川市新区长虹南路山水雅庭3幢1单元109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话:******